Psyche說得對,我是春天的兩條蟲,即使現在已經是夏天了,我還是兩條蟲!簡單來説,今天的我在某段時間内又迷失了方向,在一些高尚住宅區裏沿著不知通往哪裏的路像隻盲頭蒼蠅亂撞。去那裏是為兩個小妹妹補習,往時問題不大,在大學門口直接乘23不消15分鐘到達,返時本來順理成章在下車的對面找巴士站。我總以爲車輛不是來就是往,總要在路上相碰。只是,補完習,我在下車的對面往回走,以爲走近走遠,好歹會有一個車站,原來不是。我見路就走,在分叉路上,憑著我對學校方向的感覺選路,走著走著,路越走越窄,我現在回想那畢竟可能不是人走的路,狹窄的程度幾乎讓我險些走到車路上去。你不要說路在口邊,我是丁點兒人影都找不到。我就想,夜裏九點多,怎麽高尚住宅區一帶沒人出來遛達?即使是路在口邊,我也開不了口。可氣的是,怎麽走了十幾二十分鐘連一個讓我回程的車站都不見?這在香港是罕見的啊!只見接二連三的23號巴士迎面而來,與我往相反方向走,就是不見一架可以載我回港大的23!那種感覺可想而知了。其實當時我就無理取鬧,那些有錢人啊,原來是不需要巴士站的。我繼續走,在一個拐彎的地方(應該是其中一幢富人的住所門口),我發現了一個外國男人,依著一輛似是送外賣的摩托,吃著麵包或薄餅之類,我的勇氣就來了。我發覺自己的英文在這種情況下有了用武之地,真不敢想象,只不過用了一些simple English 便使得那個外國人陪我走了十幾米,我知道他企圖努力指給我看所謂的bus station,無奈,可能他騎慣了摩托,找一個巴士站對他來説好像比我還顯得困難,我知道他盡了力,然而他很熱心,顯然還想幫,以致我連忙說了幾句never mind, believe me 之類。對於自己在這種情況下還有說英文的興致,真是佩服。
這是今天晚上發生的一件事,説明我的蠢。後來當我打去問Psyche想弄清楚問題的時候,我已經走到通往學校的般咸道了。如她所說,23往返不是經由同一條路綫!!



